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创新实践人才培养,加强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和实验条件保障,拟完善实验教学项目和实验条件需求信息,建立实验教学及实验条件联合数据库,为加强实验教学体系规范和实验室建设精准服务人才培养提供依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基础信息完善(6月7日—9月1日)
1. 实验项目信息完善:各学院根据实验课程大纲填报实验项目信息(见附件1),以开课学院为准,包含公共课,9月1日前提交教务处邮箱657291145@qq.com。如实验教学大纲中有新增实验设备需求的实验项目,且已在2022-2024年实验室建设规划中申报设备需求的,在7月1日前提交实验项目信息,以便做下一步预算安排。
2. 建立基础设备库: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现有实验设备,填写《专业实验仪器设备表》和《设备入库信息表》(见附件2、附件3),实验场地不在本学院的,由场地所属单位填写,9月1日前提交实验设备处邮箱hoconan@qq.com。
二. 建立数据关联(9月5日—9月20日)
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内网进入)中,根据实验项目选择所需设备,建立实验项目对实验条件的需求关系,操作说明:实验项目与设备数据关联操作说明
(https://docs.qq.com/doc/DVVVYTnZleWJGdXFS?u=d78f0aae85de4b8eaec1472b11ddc89d)。
三. 工作要求
各学院确定实验项目、实验仪器设备、建立数据关联三项工作的联络人各一名,负责对接相关工作,在6月8日前在网上提交联络人及联系方式,提交地址:实验教学信息和实验条件数据联络人信息表 (https://docs.qq.com/sheet/DVWNXT09YTk1FT3NY?tab=BB08J2&u=d78f0aae85de4b8eaec1472b11ddc89d)。
联系人:余老师(教务处),84480727
杨老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84766731
附件1(实验项目信息表) .xlsx
附件2(实验仪器设备基础表) .xlsx
附件3(设备入库信息表) .xlsx
教 务 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6月6日
编辑:信息化教学综合能力训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