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根据学校安排,今年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29日至5月3日,为进一步加强放假期间实验室全管理,特对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值班管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以及贵重设备管理等,做到实验室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有巡查、有记录,有应急处置机制。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及时关停电源、水源、气源。 二、要按照学校要求,结合本学院和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为师生提供实验、培训、竞赛、科研活动等服务,保障假期间师生对实验室的使用需求。 三、劳动节期间有实验需求的单位,务必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须由实验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评估,填写《晚间(长假)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备案表》,由学院签署意见后汇同值班安排表于2023年4月28日下午3:30前报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科备案(纸质或电子版,一式两份,狮子山校区天朗气清418室)。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4月24日 晚间(长假)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备案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