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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实更新实验室基础数据的通知
时间:2023-03-20 21:14:34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综合应用实验中心   查看:101

各单位:

因专业调整、课程改革以及人员工作变动,在实验室房屋、功能、设备分布等方面进行相应的变动,而单位未及时对变动情况进行更新调整,以致学校实验室管理平台数据与现实情况不完全匹配。既影响我校本科教学基础数据上报,也影响学校实验资源的管理与运行。为切实掌握实验室基础数据,指导和评估实验室发展建设,经我处研究,拟将对我校实验室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普查核实,及时更新变动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普查核实实验室基础数据主要内容

    1、房间数据:实验房间号、楼栋及门牌号、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容纳人数、座位数、实验分室名称等。

2、实验室建制:实验中心名称、级别、学科、负责人、中心人员等;实验室名称、学科、负责人、所包含的实验分室及相关信息等;实验分室名称、房间号、类型、座位数、实验人员等。

二、实验室基础数据核实更新时间

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20日。

三、数据更新方式及流程

1、各单位实验室主任或指定负责人登录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按照《实验室房间及建制操作说明》(见附件)要求在系统上进行逐条核实更新。

2、核实更新完成的基础数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后纳入平台系统管理。

四、其他说明

1、实验室基础数据是高校实验室信息和教育部本科状态基本数据的核心指标,是我校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的重要参考,也是学校实验室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2、我单位将于3月23日在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中统一将原基础数据退回各单位,请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完成数据核实更新。4月20日后学校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即启用新数据。平台旧数据将封库处理,未及时核实更新提交数据的单位将被限制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使用权限。

3、实验室面积数据请各学院用测距仪重新测量核实,狮子山校区老师可到天朗气清418领取测距仪,成龙校区老师请于3月23日(本周四)上午到学院办公楼536领取。

联系方式: 唐梅 84760292  qq:562159839


附件:实验室房间及建制操作说明.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3月20日


编辑:信息化教学综合能力训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