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要求,按照3月31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推进会精神,为迎接5月16日—6月10日省教育厅对各高校的现场检查,在前期各单位依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相关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决定成立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组对各学院开展复查。具体安排见附件。
特此通知。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docx
2022年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组名单.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二二年五月七日
编辑:信息化教学综合能力训练中心